自雇人士在加拿大是十分普遍的,自雇是一种较为自由灵活的就业方式。简单来说,工作的雇主就是自己。如果您的工作是由自己控制工作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自己提供工作用的工具;不需要接受他人的工作指导,只需要报告工作的进度;经济上自负盈亏并支付相关费用,那么您就可以算自雇。地产经纪、保险经纪或是自己开店的都属于自雇。
一般情况下,自雇人士平时不需要缴税,也无需做会计报表。一般做法是每年12月31日做一总结,在次年与个人报税一起申报。年度报税时,自雇人士需要填报T2125表来申报每年的收入和费用支出,并计算生意产生的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自雇人士是可以聘用雇员的,如果营业额在三万以上必须申报GST。从2010年起,自雇人士可以参加联邦失业保险计划(平时说的EI),在缴纳EI满12个月后,符合政府要求的条件下,能享受到与普通雇员一样的失业保险。不过由于有较多的限制,建议自雇人士全面了解政策后才决定是否要参加。
自雇人士报税详细清单
1. 综合资料:名称;地址;主要商业内容;开业时间;商业活动是否今年终止?报税人所占份额;合伙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及SIN(如果有合伙人的话)。
2. 销售、收入信息:一年总收入;年初库存;全年进货;年底库存;销售佣金;其他直接销售费用;分包、转包费用。
3. 一般费用部分:广告费;会计、律师咨询费;坏账损失;运输费用;牌照、商业税;银行利息、服务费;办公费;备用品支出;电话费;雇员工资(包括 CPP 及 EI);商业保险;水电气费;维修、保养费;行政管理费;餐费及招待费;租金;地产税;差旅费。
4. 折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价值、购入日期及前一年度相关报税资料;长期资产价值、购入日期及前一年度相关报税资料。
5. 生意用车费用:全年总里程数;生意用车里程;汽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辆牌照费;存车费;洗车费;租车费;买车贷款利息;生意用车保险费附加;买车日期;买车价格。
6. 生意用房费用:地税;水费;电费;气费;供房利息;房屋保险;个人所占比例。
由于自雇人士报税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平时应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记录与收据。保存好这些材料,也为报税抵扣相关费用提供原始依据。
自雇人士报税可抵扣的费用
1. 广告费:主要是指在加拿大的报纸刊登广告,和在加拿大的电台,电视台播出广告的费用。广告代理商的费用可以算在此项费用中。
2. 餐饮娱乐费:餐饮和娱乐费一般来说只能申报总额的50%,这个规定也应适用于出差或去参加各种商业会议时所产生的餐费和娱乐费用。
3. 保险费用:包括所有您为商业用途的房屋,机器,设备所购买的保险保费;也包括商业用途的汽车的保险费用。
4. 利息费用:借钱购买商业用途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息也可以算做费用。
5. 生意用房费用:自雇人士可以把有助节税的家居项目纳入生意作业范围内。例如专门划作办公用途的房间,可按比例计算相关房屋开支,作为经营成本之一,从自雇所得中扣除。可按比例计入房屋开支的项目包括:地税、水费、电费、气费、供房利息、房屋保险以及房屋维护费用等。
6. 生意用车费用:在业务中需要使用自己的汽车,需要按商用与自用的比例(按里程数计)申报成本。具体包括汽车保险费、牌照登记费、汽油开支、维修开支、购车贷款利息或租赁费等。此外,汽车的折旧开支也可以计算在内。
7. 折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每年可按照CRA规定的比例进行折旧,但土地除外。
8. 其他杂费:包括办公用品费用、与生意有关的会员费、牌照费、器材的租赁费用等等。
加拿大政府为了鼓励自雇生意的发展,税务政策上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因此自雇人士在报税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地申报费用,从而最大限度为自己争取利益。由于自雇人士报税较为复杂,建议选择富有经验的专业会计师协助申报。
最后提醒所有的自雇人士,自雇人士申报税务的截止日期是每年的6月15日,如果需要补缴税款的,必须在4月30日前向税局缴款。但今年由于受COVID-19疫情影响,政府将延迟税务申报的截止日期,具体日期按税务局公布为准。